← 返回首页资讯关于

广告法禁用词有哪些?广告传媒行业合规指南

二十一华创有限公司 · www.21hua.cn · 品牌观点
文章配图文章配图

在广告传媒行业,文案用词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。二十一华创有限公司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发现,不少企业因不了解广告法禁用词而面临处罚风险。那么,广告法究竟禁止使用哪些词汇?

首先,绝对化用语是重点监管对象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九条,诸如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“第一”“顶级”“极致”“唯一”“首个”等表示极限的词汇均不得使用。即便是“销量第一”“行业领先”这类表述,若无权威数据支撑,同样存在违规风险。

其次,虚假承诺类词汇需谨慎。例如“包治百病”“药到病除”“永不复发”等涉及功效保证的表述,在医疗、美容、保健类广告中尤为敏感。此外,“100%有效”“零风险”“稳赚不赔”等承诺性用语也属于禁用范畴。

第三,涉及权威背书的词汇受到严格限制。未经授权使用“国家免检”“央视上榜品牌”“诺贝尔奖技术”等表述,或虚构“专家推荐”“权威认证”,均可能构成虚假宣传。

二十一华创有限公司建议,广告主在发布前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,对“最”“一”“极”“首”等字眼保持警觉,同时避免使用无法证实的比较性表述。合规用词不仅是法律要求,更是品牌信誉的保障。

Copyright © 2026 二十一华创有限公司
主题标签广告 传媒 品牌 指南 经验 传播 设计 推荐 创意 营销 运营 流程 策划 文案 投放 短视频 推广 策略 审核 全部标签
文章归档2026年 全部归档
网站地图RSS 订阅
深圳中医药学会 - szzyyxh.cn 可可西文化有限公司 国健明泽传媒有限公司 通用企业行业资讯